(亮见资讯 山西太原智能执行记录仪)为进一步规范执行记录仪的使用和管理,监督考核民警执勤执勤工作情况,维护当事人和交通警察合法权益。山西省公安交警部门为执勤人员配备亮见DSJ-Y7智能执行记录仪,并制定了相关的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亮见DSJ-Y7智能执行记录仪,是指具有录像、照相、录音等功能,用于记录交通警察执勤执勤过程的便携式电子设备,并与执行记录仪信息采集工作站相匹配,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办法规定:交警执行记录仪按照“专人专用,谁持有,谁负责”的原则管理使用。
亮见DSJ-Y7智能执行记录仪实行集中存放,统一保管。一线执勤大队、车管所(分所)及具有独立驻地的中队应设立设备存放室,建立执行记录仪使用管理制度和相关使用台账。
交警执勤执勤应佩戴并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客观、真实的记录执勤执勤工作情况及相关证据,不得无故中断或摄录与执勤执勤无关的内容。
交警在执勤执勤上岗前,应当对执行记录仪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无故障,电量充足、内存空间充足、系统时间准确,保证设备能正常使用。
亮见DSJ-Y7智能执行记录仪应当佩戴在交警肩部或者胸部等有利于取得最佳效果的位置。对需要重点记录的内容,可以手持执行记录仪进行摄录。
自配备亮见DSJ-Y7智能执行记录仪之后,山西太原一线交警执勤效率大大提高,警民扯皮事件大大减少,据了解,亮见这款执行记录仪深受交警相关执勤人员的喜爱,被誉为交警的“天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