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见资讯 新疆乌鲁木齐智能执行记录仪)为全面落实行政执行责任制,加强执行监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行,新疆乌鲁木齐市食药监局为14个街镇所一线执行人员配备亮见DSJ-Y7智能执行记录仪,要求在行政执行、专项整治、投诉举报处置、突发事件处置活动中实行全过程记录, 加强对执行行为和违法行为的双重监管,解决食品药品日常行政执行过程中认定难、取证难等问题,新疆乌鲁木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率先为一线基层执行人员配发亮见DSJ-Y7智能执行记录仪。 如实记录稽查人员执行过程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从而促使其不断强化自我约束能力,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执行素质,努力把好程序关、亲情关、廉洁关,做到秉公执行、文明办案,树立良好形象。
新疆乌鲁木齐市食药监局亮见DSJ-Y7智能执行记录仪的正式启用,在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使用执行记录仪,对执行活动实行全程记录。引领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规范化、现代化建设步入了一个新阶段,将对食品药品监管、服务和执行工作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亮见智能执行记录仪的投入使用,既是对案件处罚证据不足的一种有效补充,也是对行政相对人权益的一种保护,更实现了对执行行为和违法行为的双重监督,促进了监督执行人员规范执行,是该局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公信力的又一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