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7日,河北省公安厅召开“执法公开工作新闻发布会”就推进全省公安执法公开、信息化建设提出要求。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公通字〔2016〕14号)受公安机关委托,为认真落实公安部、河北省公安厅关于“三项建设”重大决策,积极谋划,大胆创新,通过加强公安信息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利用现场执法记录设备对现场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视音频同步记录,并对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进行收集、保管、管理、使用等。提高了执法监督的力度,警执法程序。获得了社会媒体尤其是公检法等执法机关的关注,自公布研发过程和试运行以来并引起反响,发明性的增强了民警执法效率,科学性的提升了现场执法警力,权威性的加强了执法机关领导对基层执法者督察的时效,极大提升了群众对执法者的公信度,改善了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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