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二章第五条明确规定:“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处理交通事故时,应当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客观真实地记录执勤执法工作情况及相关证据。
武汉某交警大队在每次在城市道路执行勤务、对过往司机进行酒精检测时都会佩戴并开启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全过程。监督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同时维护执法人员与执法当事人双方的权益。
据悉,该交警大队配备的是亮见DSJ-LJ 执法记录仪。这款执法记录仪是深圳市亮见科技有限公司为交警执法量身定制的一款携带方便且具有多样辅助功能的智能执法记录仪。
亮见DSJ-LJ 执法记录仪主体外观为黑色,外壳材质采用IP68防护等级,防尘防水,可承受3米高度的自由落体。内置一块不可更换的电池,外置两块可拆卸更换电池,实现三电功能,便于随时更换备用电池,保证续航使用时间。最大可支持128G的储存空间。
亮见DSJ-LJ 执法记录仪具备同步录音录像拍照功能,3600万高清像素,145°超大广角,可在不阻碍正常摄录的情况下进行抓拍与视频分辨率相同的照片,三种录音模式,可紧急一键开机并进入录像模式,还可对本机储存的文件进行回放查看,可外接多种设备。另外还具备夜视、文件传输、移动侦测、一键切换等一系列功能,可协助交警完美完成执法任务。
该交警大队负责人表示,使用亮见DSJ-LJ 执法记录仪后,交管人员会更加注意自己的言行,作为被接受执法者也亲身感受到了交管人员执法的公正、阳光透明。对亮见DSJ-LJ 执法记录仪的使用不仅有利于执法行为,而且遏制了暴力抗法现象,达到双赢的效果。